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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延安市宝塔区2017年工程招标公告 |
类别:招标信息---工程招标 地区:延安市 更新时间:2017-12-14 浏览次数:25 关闭 | |
1、招标条件 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延安市宝塔区2017年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17]58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投资和市县配套,资金已基本到位。招标人为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1、宝塔区枣园天河流域水保生态示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0km²,其中坡改梯5.80hm²,水保林80.05 hm²,经济林16.85 hm²,行道树2.25km,实施封育治理157.30 hm²,疏林补植1.59万株;2、薛张矿区水保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30km²,其中新修生产道0.50km;道路排水沟0.50km,新修排洪渠0.91km,营造水土保持林108.48 hm²,实施封禁治理221.52 hm²,疏林补植2.66万株;3、川口牛田寺小流域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措施面积3.07km²,其中栽植经济林53.5hm²,营造水土保持乔木林73.86hm²(其中景观林41.49hm²),实施封禁治理面积179.64hm²,疏林补植2.16万株。新修砂砾石道路1.50km,步道0.50km,栽植绿篱0.5km,栽植景观树1250株(其中乔木250株,灌木1000株),栽植行道树1334株,落实管护人员1人;4、冯庄乡芋子沟等3座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进水渠49.5m,进水管涵10.8m,排水管(涵)225m,拦污栅6个,沉砂池3个,消力池3个,土方开挖6419.7m³,护栏495m,步道721m,实施绿化面积3400 m²,设置宣传牌及警示牌9个等;5、川口乡高新庄村高新庄淤地坝和高新庄1#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延安市宝塔区2017年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7]140号),将该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项和2个施工标项,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延安市宝塔区2017年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施工I标项负责实施宝塔区枣园天河流域水保生态示范工程、薛张矿区水保治理工程、川口乡牛田寺小流域治理工程全部建设内容,施工II标项负责实施冯庄乡芋子沟等3座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川口乡高新庄村高新庄淤地坝和高新庄1#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建设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等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2. 凡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2投标人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12月 25日至2017年 12月29日,(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1施工标项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B证、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企业可不带资质证书原件)。 5.2.2监理标项需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企业介绍信、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证(监理标项)、近五年承担过的类似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延安市宝塔区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石磊 电话:0911- 8819029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军霞 电话:0911-2124666 13892167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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