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沪陕线西安至蓝田至商州高速公路西安至蓝田段路基桥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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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招标信息-服务招标 地区:西安市 更新时间:2008-12-2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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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现将《沪陕线西安至蓝田至商州高速公路西安至蓝田段路基桥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补遗如下:
1、开标时间及地点修改为:2008年12月10日15:00,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北路鸿业大酒店二楼多功能厅。投标文件应注明2008年12月10日15:00前不得启封。
2、 招标文件第8页13.1款“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30万元(电汇),开标前3天到帐;户名: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开户银行:建行西安含光路支行;帐 户:61001865200052500799;联系人:鲍女士;联系电话:029-88350000转8016”修改为“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30万元(电汇),开标前3天到帐;户名: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沪陕线西蓝商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帐户:7251310182100019349;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9-88455192(电话、传真) 13700237566”。
3、招标文件第24页、27页附件3-1 、附件4 均为强制性要求。
4、附件3-1中监理证件栏内“试验检测工程师级培训证及其以上,试验检测员级培训证及其以上”修改为“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试验检测员证及其以上”。
5、附件3-3 修改为:附件3-3 强制性要求—监理标段投入的监理人员数量要求(最低要求)
6、招标文件第58页表B-2中取消“总监、副总监岗位,增加副高级驻地及文秘岗位”。
7、 招标文件第87页“六、监理服务的具体内容请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阅读”修改为“六、监理服务的具体内容请参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阅读”。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以发出时间为准)内,以书面方式回函确认。 联系电话:029-88350000转8109
传 真:029-88455192
联 系 人:黎先生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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